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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简 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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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期
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007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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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福建、江西、四川、山东等地
积极组织开展定级工作
为贯彻落实公安部、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局、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联合召开的全国重要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圆满完成定级工作任务,福建、湖南等地公安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广泛宣传培训,部署开展本地区重要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
湖南省在全国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认真组织开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8月6日,成立了由省公安厅牵头,省国家保密局、省国家密码管理局和省信息化办参加的湖南省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安厅网监与行技总队。8月8日、10日分别组织召开了四部门联络员会议和领导小组会议,就如何组织开展重要信息系统定级和备案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就下一步工作安排和具体实施方案达成了共识,并会签了《关于开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的通知》。8月17日,领导小组召集省直重点单位60余家召开了湖南省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湖南省各市州公安、保密、密码、信息化主管部门及重点计算机信息系统应用单位参加了会议。会上,公安厅副厅长唐中元同志对定级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进一步明确了各职能单位的工作职责。会后,各市州积极行动,周密部署,娄底、邵阳、岳阳、长沙、怀化等市已经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相关培训工作也相继开展。8月28日,湖南省公安厅召集各市州公安网监部门主管安全监察工作的副支队长和技术骨干举办了为期两天的定级工作培训班,明确了工作任务和目标。同时,为配合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的深入开展,湖南省广泛宣传动员,在湖南信息港、湖南在线、红网等重要门户网站的首要位置链接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要求和任务,便于网民查询了解。《湖南日报》、《潇湘晨报》等报刊对定级工作进行了集中报道,湖南卫视、湖南经视等媒体对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部署和开展情况进行了跟踪采访,为湖南省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福建省公安厅、保密局、省委机要局、数字福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于8月13日联合召开了福建省重要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8月17日,福建省公安厅网监总队举办了省直重要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培训班,就《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以及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的划分与保护、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的确定、备案和备案审核等进行全面的解释说明,49家省级重点单位的50余名系统管理员参加了培训。此外,为配合福建省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全面开展,指导公安机关网监部门监督、检查本地区各单位、各部门做好等级保护工作,8月17日至18日,福建省公安厅网监总队组织召开了全省公安机关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会议,明确了全省公安机关网监部门开展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具体内容和要求,要求各设区市公安局网监部门一定要按照“准确定级、严格审批、及时备案、认真整改、科学测评”的原则,组织好本地区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务必在9月底前,圆满完成此次重要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
江西省公安厅根据《关于开展全国重要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的通知》和全国公安机关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会议的要求,积极发挥公安机关的牵头作用,召集了江西省国家保密局、省国家密码管理局相关领导召开了定级工作会议,对江西省重要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进行了研究,明确了各相关单位的职责,成立了江西省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由江西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段景来同志任组长,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安厅网监总队。为了使江西省内各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掌握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明确等级保护定级工作的范围、方法、内容及要求,江西省公安厅结合本省实际下发了《关于开展全省重要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的通知》(赣公字[2007]156号)。协调小组于8月16日举办了江西省重要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动员会暨定级工作培训班,江西省直76个重点单位和各设区市公安局负责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领导和技术人员共134人参加了培训。
四川省公安厅、保密局、密码管理局、省政府信息办密切配合,积极开展四川省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7月,成立了以公安厅王光辉副厅长任组长,保密、密码、信息办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四川省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安厅。随后,四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四川省重要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的通知》,制定了《四川省重要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实施方案》,对各信息系统单位的等级保护定级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8月初,四部门对34家省级重要信息系统单位40多名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通过培训,参训人员较为系统地掌握了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的国家标准、技术要求、评定方法和实施流程,对等级保护定级工作有了全面、系统的认识,为四川省重要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定级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了保障。
山东省于8月17日召开了全省重要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各有关单位共计10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山东省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协调小组组长、公安厅副厅长秦黎同志主持,山东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张俊代表省政府就全省开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张俊副秘书长在讲话中深刻分析了信息网络安全面临的形势,要求各地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和支持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将等级保护工作作为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信息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成立专门的等级保护工作协调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等级保护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在等级保护工作的力量组织、人员配备、资金装备保障等方面给予支持。此外,会上还印发了《山东省重要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方案》,确保圆满完成定级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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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协调小组组长。
送:外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国家
安全部、财政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委员会、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统计局、中国科学院、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国家邮政总局办公厅,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央610办公室秘书局,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局、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北京奥组委技术部。
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总队(处)、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共印900份,存档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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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赵 林 核稿:郭启全 编校:范春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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